各位教师:
为更好地推进学分制改革,加强学生学业指导,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选聘28名教师担任2019级本科生学业导师(其中14人担任班主任,前期已通知报名)。
一、申请条件
1、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3、熟悉所指导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教学环节,熟悉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
4、具有讲师以上职称,鼓励青年教师参与辅助性的学生指导工作。
二、工作职责
1、立德树人、言传身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并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帮助学生科学制定学业修读计划,在学生选课、专业发展方向、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3、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等各类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4、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成才目标,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
5、确定固定的导师接待日和地点,了解所指导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情况,并保持经常联系。每学期初与学生进行见面,平均每月指导学生不少于一次。
6、每学期开学前做好工作计划,学期结束时进行工作总结,并报学院(部)备案。
7、积极配合学院(部)、任课教师、辅导员等,做好相关管理制度的解读、教学信息的收集和反馈等工作。
三、选聘办法
1、报名采用自行申请和各系推荐两种方式,学业导师实行一年一聘制,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聘期最长为四年。
2、根据学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中石大东发2019年7号)文件规定,“晋升教授、副教授应有至少1年担任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学业导师)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3、聘期结束后,学院将对学业导师工作进行考评,工作实效及考评结果将作为晋职和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具体要求
1、申请人需填写《石油工程学院2019级学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
2、请于9月9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wangfq@upc.edu.cn。
3、联系人:王方晴0532-86981380 15953298310
石油工程学院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