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重点科研平台建设办法(试行)》(中石大东发[2019]38号)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技处、财务处《关于分析测试平台整合调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为做好政策衔接,理顺工作关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原分析测试平台在5月23日前已完成分析测试任务并验收合格,但委托方尚未付款的,请于7月1日前完成付款。
2、原分析测试平台在5月23日前已签订分析测试合同,但尚未完成分析测试任务的,请于7月1日前持分析测试合同到科技处备案,经确认以后继续履行合同,逾期不备案的恕不认可。
3、原分析测试平台视自身条件、业务范围与能力,可将分析测试服务整合到学院公共测试中心,其账务关系整合到学院公共测试中心账号。
4、原分析测试平台账号停止使用,经费停止支出。5月23日前签订合同(以合同日期为准)但尚未付款的,请于7月1日前开具发票并完成付款。已签订合同但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于7月1日前开具发票的,请于7月1日前持合同到科技处备案,经确认后继续履行合同。
5、原分析测试平台校财务账户上的结余资金可自愿选择转入学院公共测试中心账户,资金转入后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继续使用。
方式一:原分析测试平台转入学院公共测试中心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科研团队在学院公共测试中心所做实验的测试费用。
方式二:原分析测试平台转入学院公共测试中心账户的资金,10%用于学院公共测试中心的管理费用,其余可用于支付科研团队分析测试的材料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文献信息资料费等相关费用和不超过30%的劳务费、绩效奖励。
6、由原分析测试平台转入学院公共测试中心账户的资金原则上两年内用完。
其它不明事宜请联系:周龙昌13605462096
石油工程学院
非常规油气开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公共测试中心
2019年9月24日